昆山室内设计师培训之室内灯光亮度比的控制
控制整个室内的合理的亮度比例和照度分配,与灯具的布置方式有关。
(1)一般灯具控制方式
1)整体照明:其特点是常采用匀称的镶嵌于顶棚上的固定照明,这种形式为照明提供了一个很好地水平面和工作面上照度均匀一致,在光线经过的空间没有障碍,任何地方光线充足,便于任意布置家具,并适合于空调和照明相结合。但是耗电量大,在能源紧张的条件下是不经济的,否则就要将整个照度降低。
2)局部照明:为了节约能源,在工作需要的地方才设置光源,并且还可以提供开关和灯光减弱装备,使照明水平能适应不同变化的需要。但在暗的房间仅有单独的光源进行工作,容易引起紧张并损害眼睛。
3)整体和局部混合照明:为了改善上述照明的缺点,将90%~95%的光用于工作照明,5%~10%的光用于环境照明。
4)成角照明:是采用特别的设计的反射罩,使光纤射向主要方向的一种办法。这种照明是由于墙表面的照明和对表现装饰材料质感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2)照明地带分布
1)顶棚地带:常用为一般照明或工作照明,由于顶棚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对照明的艺术作用有重要的地位。
2)周围地带:处于经常的视野范围内,照明应特别需要避免眩光,并希望简化。周围地带的亮度应大于顶棚地带,否则将造成视觉的混乱,而妨碍对空间的理解和对方向的识别,并妨碍对有吸引力的趣味中心的识别。
3)使用地带:使用地带的工作照明是需要的,通常各国颁布有不同工作场所需求的最低照度标准。
上述三种地带的照明应保持微妙的平衡,一般认为使用地带的照明与顶棚和周围地带照明之比为2-3:1或更少一些,视觉的变化才趋向于最小。
(3)室内各部分****允许亮度比
1)视力作业与附近工作面之比3:1
2)视力作业与周围环境之比10:1
3)光源与背景之比20:1
4)视野范围内****亮度之比40:1
美国菲利普照明实验室还对办公室内整体照明和局部照明之间的比例做了调查,如桌上总照明度为1000lx,则整体照明大于50%为好,在35%-50%为尚好,少于35%则不好。
